人民网:复旦宣传片难以认定抄袭,但不光彩

人民网刊登的一篇有关复旦形象抄袭门的文章,从法理角度界定了该校的宣传片究竟属不属于侵犯版权,并引用了网友的观点,批评僵化教育,强调创新的必要性。

复旦宣传片是否抄袭存疑 “借鉴”创意刺痛公众神经

复旦大学隆重而热烈的110周年校庆,意外地被抄袭门事件抢了风头。

5月28日,复旦大学精心准备的新版形象宣传片《ToMyLight》在校庆日隆重推出,不料被网友指抄袭日本东京大学2014年宣传片。校方最初回应否认抄袭说,坚称是“独立制作”。但隔天该宣传片还是从官网、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面下线。

随后,制片人、复旦大学宣传部副部长滕育栋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诚,摄制团队在拍摄之前,确实看了全球二十多所高校的宣传片和几家著名的广告公司的广告片,《ToMyLight》也借鉴了东京大学短片的叙事方式和表现手法,并且为了“赶时间”,摄制团队并没有向学校有关部门全面汇报拍摄的过程和背景情况。

撤下旧作不久,复旦大学悄然发布了风格迥异的新版宣传片,讲述了复旦历史、学生感受等,风格接近国内大学的常规宣传片,但很快有网友指出,其结尾部分有抄袭慕尼黑工业大学宣传片之嫌。

有网友评论说,一个宣传片两陷“抄袭门”,不能不质疑这个大学的学术了;更有部分网友把复旦大学讥为“复印大学、复制大学”;但也有网友给复旦鸣冤,认为只能算模仿,不能算抄袭。

到底这算不算抄袭?如何认定作品抄袭?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硕士生导师杨华权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著作权法上判定抄袭有个很重要的原则,即思想与表达的二分法,一般而言,作品中体现的思想可以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来体现,对同一思想的不同表达方式,不同作者可分获独立的著作权,简单的说,就是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只保护表达方式。复旦大学的宣传片在表达思想上与东京大学是相通的,但表现手法、叙事、灯光、舞美、背景等多有不同,虽有模仿借鉴的成分,但很难认定其为抄袭。他同时还表示,复旦作为拥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校,任何的细微模仿都可能遭受公众在道德上的评价,并且在公众质疑它的时候,马上撤下旧片换新片,也给公众留下一种心虚的印象。

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方向的律师刘家辉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她认为,陷入“抄袭门”的《To My Light》,虽遭舆论炮轰,但并不违反著作权法。“照搬创意,著作权法对此没有做精细界定,法律未明确禁止。但是复旦大学作为著名学府,使用了别人的创意,确实是不光彩的。”
尽管复旦宣传片是否抄袭还有争议,但“借鉴”创意的做法还是刺痛了公众的神经,不少网友质问:我们的高校创新意识去哪儿了?

知名网络大V“江南浪子万军”认为,该事件不仅是个参考借鉴问题,反映出当代中国某些“知名学府”,缺乏创造性思维锻炼,如此“只会去模仿,懒于去超越”,其培养的学生就业后往往难堪大任。

知名制片人、主持人李佳佳也大发感触,她从该事件联想到中国的教育——写作文前先学范文,写简历前先找网上模版,考口语先背模拟对话,写论文各种拷贝粘贴拼凑,拍宣传片把别的学校的片子先看一遍。“看了满脑子人家的(东西)反而束缚了自己的想像力,久而久之恶性循环,再也不会自己独创了。”

事件始末请见复旦大学形象抄袭门

VIA:人民网

喜欢本文马上分享给小伙伴吧!本文链接:https://www.yjhome.net/5972.html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Top